孩子,一直是形式婚姻中难以逾越的问题。要,还是不要?
从以下假设的二种出发,希望各位有意进行形式婚姻的同志们进来发表你们的观点,共同探讨解决方法。
观点A:我是男同。
俗话说的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虽然我是同志,但我也希望在形式婚姻中可以由对方(女同)生养一个孩子,除却我喜欢孩子的因素外,家庭的压力、外界的眼光也是让我想要孩子的理由。特别是父母对于抱孙的渴望让我做为一个家庭的继承人必须承担起生育后代的责任。
生养孩子的方式可以体外授精,以后的抚养、孩子的教育费用我可以承担大部分,成长过程也没什么可担心的,顺其自然是最好的。我很希望能够与想要孩子的LES朋友一同组建起三口之家。
观点B:我是女同我不要孩子,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孩子,而是因为同志的身份,生而不养更不负责任。
先不说怀胎十月的痛苦,不想吃必须吃,有工作必须工作,请假说不定位置就被顶替了。5分钟上一次厕所,脚肿得穿不下鞋,临产的痛苦。人的头骨,据说是哺乳动物里最硬的。剖腹产小孩不健康,刀口阴天就疼。生完老板会不会借故炒鱿鱼,如果孩子体弱多病要不要辞职二三年在家带孩子?孩子的几十年成长过程谁来负责?经济是很大一部分支撑力,但精力、心力呢。当我的孩子看到2个阿姨同住时会不会疑惑,会不会遭到周边环境的歧视,如果他/她懂事了却不能接受,从孩子口中听到“你为什么要生我”时我一定会悔恨当初的决定。
我从千千万万个母亲身上看到母爱很伟大,她们担负起了整个家庭的重责,所以如果我有了自己的小孩,我一定无法割舍这种血缘关系而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从照看孩子的艰辛又是否考虑到男女双方的公平。太多问题无法解决了,所以我不打算要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