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后,一对夫妻将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可对离异后再婚的群体,孩子这笔账怎么算呢?
11月8日,400多位再婚人士联名签名的请愿书被寄给全国妇联、国家卫计委、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这些再婚人士呼吁,在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后,相关部门能够完善再婚生育政策,让再婚夫妻拥有公平生育权。
北京女教师王贺莉正在为能合法生育自己的孩子奔走。她本人虽然是初婚,也从来没有生育过,但是丈夫跟前妻离婚后拥有两个双胞胎儿子的抚养权。按照北京的规定,她和丈夫已经拥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不可以再生育。
根据民政部的年度统计,中国离婚率自2004年以来连续11年增加,2014年离婚夫妻为350万对,2014年为363.7万对。随着离婚家庭的增多,其再生育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但是由于再婚夫妻的生育问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没有涉及,而是各省根据不同情况作规定,因而不同省份之间有很大不同。今年五月份引起关注的贵州女教师再生育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女教师覃谊跟丈夫再婚前各自在原来的婚姻里有一个孩子。根据覃谊户口所在地安徽的规定,她可以跟丈夫再生育一个孩子。但是根据贵州的规定,她不能再生育了。因此,她虽然拿到了户口所在地安徽的准生证,却被工作所在地贵州勒令要么引产,要么辞职。
此后,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对此回应称,已向荔波县卫生计生部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同时与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进行了沟通。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认为,覃谊生育行为可适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覃谊终止妊娠的通知无效。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目前安徽省、吉林省、云南省、河北省、浙江省等省对再婚生育的规定比较人性化,将“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不适用于复婚夫妻)”列入了申请再生育的审批范围。但更多省份,包括北京、广西等地,规定相对要严苛一些。
再婚人士李幽幽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将抚养权与再生育权挂钩很不合理,这样,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往往很难再婚,即使再婚,因为已有一个或两个孩子,对于新家庭的再生育也带来很大影响。
根据统计,再婚家庭的离婚概率大约在60%,总体高于初婚家庭。李幽幽介绍,其中一个原因是再婚家庭往往缺乏共同的孩子,婚姻中缺乏信任与理解,再次面临解体。更需要关注的是,再婚夫妻养老将面临更严峻的形势,很多前任子女既要承担亲生父母的养老,又要承担父母新配偶的养老,压力大,矛盾多。
鉴于此,再婚人士呼吁,在全面两孩政策即将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背景下,请有关部门统一完善对再婚群体的生育政策,使再婚群体能够得到公平的生育权。